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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多途径支持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
2019年3月11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提出多途径支持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
本市全面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把支持相关院校增设的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委托相关院校培养师范生等纳入公费师范生政策范围。同时,本市将提高教育硕士奖助力度,提高全日制在读教育硕士的补助标准,多种途径吸引优质生源。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类专业,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积极争取增加一批教育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大力推动高级中学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支持相关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等。
市教委表示,将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加强教师教育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 本市还鼓励高校针对有从教意愿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教师教育课程,支持学生参加必要的教育实践。 本市将引导支持高校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推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享师资,允许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导师特设岗位计划。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Yu Yan)
链接:http://bjrb.bjd.com.cn/html/2019-03/20/content_11655802.htm